对于中国银行业而言,WTO带来的挑战已是不言自明:二年以后向外资银行开放企业人民币业务,五年以后开放居民人民币业务,有人将之形容为“高悬在中国商业银行头上的达莫克利斯之剑”。特别是在银行信息化、金融电子化的今天,作为银行业核心部分和电子商务不可或缺之要件的中国网络银行,将遭遇到更加严峻的考验。
网络成本切分市场蛋糕
按照对WTO的有关服务贸易承诺减让条款,我国原有的一些金融限制将被打破,从而有利于外资银行大举进入中国。即便如此,外资银行的本土化却不是一个短暂轻松的过程。由于在分行数目方面的管制,加之牌照的规限与手续、来往帐的法例等,大规模设立物理网点与中资银行对抗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怎么办?他们无疑要借助于网络银行技术,发动另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众所周知物理规模的优势基本上无法延续到网络上,而网络银行设立过程既节省物理建筑的庞大开支、租金及人员花费、软硬件开发维护费用,大大降低银行成本,同时在服务灵活性、效率、突破时空限制并降低客户成本方面都具有优势。
就网络银行技术层面而言,中外网络银行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虚拟网点的设立必定是外资银行先声夺人的第一招。实际上,目前相当多中资银行营业网点边际的收益曲线持续下降,甚至入不敷出。同业竞争本已处于白热化(竞争手段是否高超当属别论),当然外资银行决不会去搅这趟浑水。而是将他们的主战场放在网络上,采取大举设立网点,依靠雄厚财力突出规模化优势的战略降低自己的进入成本,从而抢占市场。而这一点又恰恰是中国银行业的软肋。
IT技术凸现业务优势
相比于中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大多国际资信良好,财务更稳健,经营管理手段更先进,容易给予客户信心,同时它们的保密性与可靠性依托安全技术上的相对优势也是决定客户取舍的重要因素。再有就是它们广泛的国际联系,例如客户存款的跨国调动等,当然这是离不开基于网络的电子支付手段的。外资银行最为独特的业务有内放外存,即客户存款帐户在国外而可接受国内放款;以及内存外借,即存款在国内,以之为抵押在国外借款。这二者毋庸置疑对于客户查询、数据传送、实时电子支付等以网络为基础的服务手段技术要求极高,先进的外资网络银行是完全能胜任的。
而许多中资网络银行一则缺乏这个跨国化的背景,二则即使给它们这个背景也不具备相关技术基础与条件。国内网络银行大多只涉足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中间业务和一些综合理财业务涉及甚少,上述的真正基于信息化、跨国化平台的派生业务更是无从谈起。
金融超市裁定生死时速
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得西方商业银行迅速向综合服务机构转变,业务范围涵盖社会生活各层面,如财务咨询、委托理财、外汇、代理税收、代收工资费用等。同时通过网络进一步提供旅游、信息服务、交通和娱乐等全方位公共服务,一些银行由此成为金融创新产品多达200种的“金融百货公司”或“金融超市”,当然这其中大部分是信息电子产品及服务。许多大银行正努力朝着Internet Based的Corporate Banking方向努力,换言之在B2B领域开拓创新。
根据WTO协议要求,中国也允许外资银行开展国内缺乏的新金融业务,如金融租赁、投资组合、保险中介、金融衍生工具等,这样毫无疑问,外资网络银行将不仅表现为网络技术的优势,在电子支付手段以及服务品种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同样具有中资银行不可比拟的优势。前面已述,中资网络银行目前所开展的相当多业务仍停留在低层次,我们是WTO协议的随从者而非制定者,外资网络银行必定会以其产品及网络优势设定新的服务标准,中资网络银行由此必然经受到严峻地挑战。
金融替代支撑竞争实力
以“美国金融服务法案”为契机,全球金融服务机构加快了“一站式”金融服务提供的步伐,证券业企业与保险公司对于银行业的同业竞争逐步升级,金融交叉销售产品也开始大行其道。国内在这方面由于基础缺乏尚处于初级阶段,但一些潜在影响也已渐渐浮出水面。 除了金融同业竞争之外(加入WTO外国券商与保险公司加入战团其影响无疑会更甚之),WTO另有一项重要基本原则就是“逐步自由化”,要求成员国逐步开放市场包括金融市场。无疑一些在西方已处于银行业务替代者地位的IT企业比如金融门户网站YAHOO Finance等必将凭藉其全球化服务的背景、信息、技术、网络、资金等多方面的巨大优势与中资网络银行争夺客户。AOL目前已对其超过1700万的用户提供网上付款服务,微软也着手增纳大量代收帐款公司及其经销商,同时在“.NET MY SERVICE”服务中整合了包括电子钱包、电子邮件、日程薄和其他基于网络服务内容的“Passport”,借WindowsXP的推出进入金融市场的野心一览无遗。Sun公司与网景公司的网络支付帐单允许银行及证券业者及时获得商家收费资料,然后从消费者的帐户中直接划拨付钱。随着金融体系自由化与互联网普及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市场原有的价值链(Value Chain)将被瓦解,行业界限愈加模糊,微软、雅虎及至维珍、英航都纷纷杀入金融领域,中资网络银行这些随WTO进程而战略性进入中国的非银行金融从业者相抗衡,其前途很难预卜。
智能资本打造赢家魅力
银行的人力资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银行内部员工,另一部分就是客户,因为对于银行而言,没有比客户更重要的概念了,而员工特别是信贷营销方面人员是否能凸现其作为人力资源的价值,也就在于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和共同发展。遗憾的是,中资银行并不缺乏物质资本与常规人力资本,而智能资本即熟悉国内银行业环境(现在还要加上一条:熟悉WTO规则)的IT人才极度匮乏。工行员工数达到54万之多,比世界银行100强老大花旗要多45万人,而其所管理资产总规模与汇丰银行也大致相当,然而工行人均利润仅740美元,比起花旗人均5万美元相距遥远,营收水平与汇丰更是没法比。
具体到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银行总共15名员工便可为顾客提供全方位服务,而我国银行中科技部(主管网络银行部分)与业务部虽然人数庞大,效率却有待提升。智能资本匮乏无疑会造成网络银行技术投入与策略方面的偏差失误,这样势必无法吸引到优质客户群。现在网络银行彼此间客户资源争夺很激烈,但谁都没有一些特别出奇制胜的营销手段,因此,只能自降门槛,尽可能多地争取客户。技术门槛、安全门槛的降低随之带来技术漏洞与安全隐患,这样更使得对技术与安全性要求偏高的客户敬而远之。这批人必定是加入WTO外资银行业务开展后的第一批“倒戈”者。中资银行目前在网络银行服务方面,技术与理念上都还差得很远。
网络思维培植个性色彩
银行信息化与网络化所带来的最根本服务理念可归纳为3A,即Anytime(任何时间)、 Anywhere(任何地点)与Anyhow(任何方式)。这就是网络思维,也正是引导外资网络银行战略决策的根源。换言之,网络银行的营销不仅是几个新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提供,而是扮演一个媒体角色,要从经营媒体的角度去考虑,即“如何购买客户的注意力”(IT界再熟悉不过的老调子)。同时规模不是第一位,速度与突破时空限制的能力显得更重要,包括创新的速度、对客户的反应速度、基于网络的数据传输与信息交换速度等等。再次由于网络将世界变成“地球村”,网络银行的行销理所当然应该在全球视野下进行,银行不仅要关注现有竟争者,更要关注客户需求变化给市场竞争带来的影响,以及新技术应用带来的影响。一些外资网络也通过银行业务外包或跟IT企业结成战略联盟等手段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在这种思维方式下,客户的地位更加突出。
发达国家银行在90年代迈入“整合营销”时代,其核心便是“以客户为中心”,一切营销策略都追求客户满意,在此过程中获取利润。因而网络银行的服务理念强调“客户导向”,强调“互动式营销”,即从客户那里了解他们的需求,又主动地帮助他们“发现”自己的需求,影响他们的选择。通过网络,无疑能最大限度减轻信息不对称现象,倡导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服务,充分凸现IT技术与Internet的优势。反观我国的众多网络银行,目前还大多在“银行导向”的圈子里原地踏步,经营理念、思维方式跟不上WTO的要求与外资网络银行的前进步伐,可能由于企业文化上的落后而导致未来争夺客户资源中的失败。
市场监管维系棋局大盘
根据WTO的基本原则要求,我国必须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调控理应更规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将由市场决定,利率与汇率的决定也将逐步市场化,同时外资银行拥有混业经营带来的利润调节和客户资源优势,其业务的国际性和交易的电子化使我国央行惯用的行政手段已不再适用。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指出,网络金融的监管要纳入网络经济、电子商务整体管理框架中考虑,强调其国际性标准和国际化合作,同时降低银行开展网络业务的市场准入要求。虽然目前央行公布实施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朝此方向迈出重要一步,但许多细节与技术问题仍无明确说法。目前中资网络银行采用规则多为协议形式,与客户在言明权利业务关系基础上签定合同,出现问题通过仲裁解决。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认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至今难以有效解决。另外,新《合同法》中虽然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应,却仍未解决数字签名问题,凡此种种无形中增加了我国网络银行和客户进行网上金融交易的麻烦和风险。
WTO的加入将使得外资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获得国民待遇,将加速中国金融监管、法律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部门必须迎头赶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