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8年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限推荐3—4项。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岗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相关材料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com/)下载,或见本通知中的相关附件。 2.因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为限额申报,要求各院2008年5月7日前将《申请书》1份及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报科技处项目策划与管理部。科技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3.2008年5月10日前,请各院将合格的《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申请一览表》1份.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报科技处项目策划与管理部(教学主楼20层200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wb@mail.xjtu.edu.cn。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 四、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需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进行鉴定和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联系电话:82663981 联系人: 韩淑琴
科技处项目策划与管理部 二○○八年三月三日
附件:2008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
投稿人:韩淑琴 单 位:科技处项目策划与管理部 电 话:82663981 Email:rwb@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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